華南師范大學2024年音樂與舞蹈學類本科招生辦法
2024-07-03 17:22:11華南師范大學
一、學院簡介
華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成立于1988年,座落于廣州校區(qū)大學城校園,總面積1.9萬平方米。1992年和1996年先后兩次被國家教育部指定為全國高師音樂教育專業(yè)教改試點,1995年獲批當時廣東唯一的音樂學碩士學位點;2001年被教育部確定為國家藝術師資培訓基地;2009年獲批藝術碩士(MFA)專業(yè)學位點;2010年音樂學獲批廣東省省級特色專業(yè);2011年獲批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點;2012年音樂學獲批廣東省重點學科,同時獲批省級音樂與舞蹈藝術教育實踐教學示范中心。2018年獲批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博士點。2019年獲批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傳承基地。
學院下設“三系二部一所”,即音樂教育系、音樂表演系、舞蹈系、理論作曲部、國際合作辦學部和音樂與舞蹈研究所。目前教職工104人,專任教師89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31人),青年拔尖1人、英才計劃特聘研究員7人,博導7人,碩導43人,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教師約占89.9%,是一支梯隊合理、充滿活力的教師隊伍。
學院擁有完善的教學設施,有能容納700余人的音樂廳、室內樂廳、報告廳、排練廳、功能實訓室、電腦音樂制作室和錄音棚等共40間;有教學琴房250間;有包括九尺施坦威三角鋼琴在內的演奏、教學鋼琴約350臺及中西樂器、舞蹈教具等近千件。
音樂與舞蹈研究所下設流行音樂、音樂心理、嶺南舞蹈文化研究中心及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嶺南傳統(tǒng)音樂舞蹈文化與海上絲綢之路研究校級學術平臺。辦學三十余年來,已成為廣東乃至華南地區(qū)同類院校中規(guī)模大、層次高、聲譽好的音樂與舞蹈學術研究和人才培養(yǎng)基地。
二、專業(yè)介紹
音樂學(師范)專業(yè)
主要培養(yǎng)全面發(fā)展,具有扎實而系統(tǒng)的音樂學及音樂教育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和研究能力,具有國際視野、社會責任感和終身學習能力,能勝任各級各類學校音樂教學和研究的教育工作者。開設聲樂、鋼琴、器樂等基礎課程、音樂美學、作曲理論、音樂史學、音樂教育與教學法以及合唱指揮、合唱隊實踐實訓等專業(yè)主干課程。并在三年級開設多種專業(yè)選修課,發(fā)展學生的個性,使其形成鮮明的專業(yè)特長。
音樂表演專業(yè)
主要培養(yǎng)全面發(fā)展,具有扎實而系統(tǒng)的音樂學、基本技能和研究能力,具有國際視野、社會責任感和終身學習能力,能從事專業(yè)藝術團體的表演工作,或社會各階層音樂普及和研究的專業(yè)音樂工作者。該專業(yè)現(xiàn)設有聲樂、鋼琴、西洋管弦樂、民族器樂、作曲、指揮、聲(器)樂藝術指導等專業(yè)方向。在完整的專業(yè)主干課程的基礎上,依托交響樂團、合唱團、民族樂團作為學生實踐能力培養(yǎng)的重要平臺,形成表演人才培養(yǎng)體系。
舞蹈學(師范)專業(yè)
主要培養(yǎng)全面發(fā)展,具有扎實而系統(tǒng)的專業(yè)技能、人文綜合素養(yǎng)和研究能力,具有國際視野、社會責任感和終身學習能力,能夠在各類學校、教育機構等單位進行舞蹈教學、編創(chuàng)、表演和研究的復合型舞蹈教育人才。本專業(yè)在完整的專業(yè)主干課程的基礎上,長期致力于舞蹈教育和嶺南舞蹈文化研究,探索出高師舞蹈教育人才培養(yǎng)的新模式,并依托校內舞蹈團、“朋輩教育”與校外實踐教學基地等平臺培養(yǎng)學生舞蹈教育教學的綜合實踐能力。
三、招生專業(yè)以及各省份招生情況
1、廣東省招生情況表
專業(yè)名稱 |
錄取方式 |
專業(yè)組 |
音樂學(師范) |
省統(tǒng)考 |
綜合組 |
長笛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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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簧管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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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克斯管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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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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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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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音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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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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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琴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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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琴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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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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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吉他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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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笛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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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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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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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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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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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琴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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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圓號、雙簧管、大管組、嗩吶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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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師范) |
省統(tǒng)考 |
舞蹈組(只招中國舞、芭蕾舞、現(xiàn)當代舞舞種) |
音樂表演(非師范) |
省統(tǒng)考 |
聲樂組 |
鋼琴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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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笛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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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簧管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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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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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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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克斯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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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琴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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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琴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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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吉他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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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笛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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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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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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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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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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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圓號、雙簧管、大管組、嗩吶組 |
四、招生錄取原則
1、考生需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對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文理兼收;對于文理科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我校僅招收文科考生。實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對于不分首選科目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選科目,對于首選科目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我校僅招收首選科目為“歷史”的考生。
2、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guī)定,五官端正,體態(tài)勻稱,符合從事音樂或舞蹈的身體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