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泉州信息工程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2024-05-16 19:54:28網絡轉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招生工作,保證我校高職招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4〕2號)精神,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泉州信息工程學院(國標代碼:1376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qū)博東路249號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辦學性質:非營利性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招生層次:本科
學校概況:泉州信息工程學院是一所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本科層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坐落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泉州市區(qū)。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人員
第四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泉州信息工程學院的福建省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guī)模、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五條學校設立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監(jiān)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錄取規(guī)則
第七條?2024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本科招生計劃待定,只面向中職生招生(具體招生專業(yè)和計劃數以省教育廳批準或者省考試院匯總公布為準)。
第八條本科批志愿設常規(guī)志愿和征求志愿,中職生須選擇填報與報考類別相對應的院校專業(yè)志愿。
第九條中職生成績分報考類別,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錄取照顧政策同等優(yōu)先進行排序,再按專業(yè)基礎知識、職業(yè)技能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
第十條學校執(zhí)行福建省教育廳制定的有關加分的錄取照顧政策。
第十一條學校高職院校分類招考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廳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guī)定。
第十二條各專業(yè)男女生比例無任何限制。
第十三條學校目前開設英語、日語作為公共必修課程進行教學。
第十四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章獎助學措施
第十五條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宇翔獎學金”等獎學金。
第十六條我校正式錄取的計劃內統(tǒng)招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設有助學金,在校貧困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設立了大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安排困難學生勤工助學。
第五章學習和生活費用
第十七條1、學費: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我省民辦本科高校學歷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7]46號)有關規(guī)定我校實施自主定價并報省教育廳備案,具體收費情況如下:
下列專業(yè)每學年學費為25800元人民幣: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人工智能、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tǒng)、軟件工程、網絡工程、物聯網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網絡空間安全、電子商務、國際商務、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審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務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價
2、住宿費:6人間1900元/年/人,4人間2100元/年/人(含定額水電費:每生每月5度電,2噸水)。
3、其他相關費用按照物價局批準的相關收費標準執(zhí)行。
4、退費辦法:學生因轉學、退學等原因終止學業(yè)的,其代辦費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發(fā)改服價﹝2019﹞費394號)的規(guī)定清退。
第六章畢業(yè)生學歷、學位證書
第十八條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條件的畢業(yè)生,頒發(fā)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頒發(fā)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泉州信息工程學院,該證書在教育部電子注冊。符合學位授予條例規(guī)定條件的本科畢業(yè)生可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七章咨詢和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泉州市豐澤區(qū)博東路249號
郵編:362000
聯系人:李老師
學院網址:http://www.qziedu.cn
咨詢電話:0595-22789708、22789808、22789648(傳真)
咨詢QQ:951312693、1459463958
投訴電話:0595-22767537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泉州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