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高考6月7日-9日進行今年繼續(xù)實施高校招生精準扶貧
2021-06-02 14:41:20網絡整理
甘肅省教育考試院6月1日晚發(fā)布的《關于做好2021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高考將于6月7日-9日進行,全省各批次各類別錄取分數線一次確定、一次公布,普通高校招生文理類分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職(?疲┡4個批次。
今年繼續(xù)實施高校招生精準扶貧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鄉(xiāng)村振興有關要求,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的原貧困縣脫貧后2021年繼續(xù)實施高校招生精準扶貧,通過采取“單設批次、單列計劃、單獨錄取”的方式,做好國家、地方、高校等專項招生計劃,切實加強對我省原58個集中連片貧困縣(區(qū))、革命老區(qū)、民族地區(qū)、原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和農村學生高考招生政策幫扶力度,提高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暢通學生縱向流動的渠道。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參加高考。
為提高國家專項(省屬高校) 計劃完成率,自2021年起,對計劃列在本科提前批C段的國家專項(省屬高校)實施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時未完成計劃統(tǒng)一公布(不分縣<區(qū)>),所有具有國家專項資格的考生均可報考。
考試科目和計分
文史類(含體育文、藝術文):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語文、數學(文)、外語(120x1.25) 各科滿分為150分,文科綜合滿分為300分,總分為各科目成績相加之和。
理工類(含體育理、藝術理):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語文、數學(理)、外語(120x1.25)各科滿分為150分,理科綜合滿分為300分,總分為各科目成績相加之和。
錄取批次
1.普通高校招生文理類分4個批次:
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職(?疲┡,每批次分若干段。
本科提前批:分A段特殊類(安排軍校、公安、武警、司法等文理類,免費師范,免費醫(yī)學定向,強基計劃,公費師范生,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香港中文大學、殘障生等,行業(yè)定向及有特殊要求的國家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的招生);B段國家專項(部屬及省外院校);C段國家專項(省屬院校);D段地方高校專項;E段精準扶貧專項(本科)、F段革命老區(qū)專項、G段省列少數民族緊缺人才培養(yǎng)專項(本科)。
本科一批:分H段高校專項(安排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等類型的招生);I段普通類及民族班;J段其他類(安排預科、民語類、定向、援藏定向等類型的招生)。
本科二批:分K段普通類、中職升學及民族班;L段其他類(安排預科、民語類、定向等類型的招生)。
高職(?疲┡悍諴段特殊類(安排農村醫(yī)療定向、公安、省列少數民族緊缺人才培養(yǎng)專項<?>、精準扶貧專項 (?疲┘皻堈仙鷨握<不參加高考>等類型的招生);Q段直招士官;R段普通類、中職升學及民族班;S段其他類(綜合評價錄取等類型的招生)。
2.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分3個批次:
藝術類本科一批、藝術類本科二批(民辦院校、獨立學院)、藝術類高職批(?疲
藝術類本科一批分三個段次進行投檔,分別在T、U、V段進行錄取。
T段:使用校考成績的獨立設置藝術高校、經教育部批準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使用校考成績的教育部直屬普通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yè),以及使用統(tǒng)考成績,但是不使用我省投檔規(guī)則的上述高校;使用我省音樂學(器樂)統(tǒng)考成績按照樂器種類招生且有明確的樂器種類招生計劃數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專業(yè)等。
∪段:省屬藝術類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并申請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外藝術類本科一批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yè)。
V段: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藝術類本科一批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yè)及使用?汲煽兊拿褶k院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yè)。
藝術類本科二批W段:使用藝術類統(tǒng)考成績的藝術類本科二批院校(民辦及獨立院校)。
藝術類高職(?疲┡鶻段:使用藝術類統(tǒng)考成績的高職(專科)院校。
3.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分3個批次:
體育類本科一批、體育類本科二批、體育類高職(?疲┡8鶕盒^k學層次及使用成績的類別進行分類,實行平行志愿,與藝術類同步投檔錄取。
體育類本科一批U段:省內體育類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體育類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的省外體育類本科一批高校的體育類本科專業(yè)。
體育類本科二批W段:使用統(tǒng)考成績的體育類本科二批院校(民辦及獨立院校)。
體育類高職(專科)批X段:使用統(tǒng)考成績的高職(?疲┰盒!
4.中職升學考試錄取分2個批次:
本科二批K段(本科院校);高職(?疲┡鶵段(高職<?>院校)。
高考時間安排表
今年高考我省照顧政策公布
考生只能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定一項進行申報
省教育考試院6月1日晚公布了包括教育部規(guī)定照顧政策項目、甘肅省地方性照顧政策項目兩項高考照顧政策。
●教育部規(guī)定照顧政策項目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考生,可在考生統(tǒng)考實際成績上加一項,作為考生的總分進行投檔。錄取與否由高等學校決定。
。1)烈士子女,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2)對報考漢語言授課的普通高等學校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qū)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4)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5)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考生,可優(yōu)先錄取,錄取與否由高等學校決定。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tǒng)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yōu)先錄取。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參加全國統(tǒng)考錄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校,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tǒng)考錄取的,按照《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 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及甘肅省應急管理廳、甘肅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的通知》(甘應急人事<2019>41號)執(zhí)行。
。4)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tǒng)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甘肅省地方性照顧政策項目
1.長期居住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qū)的漢族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yè),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2.2016年1月1日(不含)之前出生的甘肅省農村戶籍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yè),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各類考生享受照顧加分在錄取時不累計,考生只能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定一項進行申報。預科生、定向生、中職生、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投檔錄取時不享受照顧加分;藝術、體育類考生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投檔錄取時文化課不享受照顧加分;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均不能享受照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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