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夏季高考)工作:新生入學報到和復查
2021-04-23 15:22:32網(wǎng)絡整理
新生入學報到和復查
根據(jù)山東省公安廳等部門《關于調整駐魯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省內(nèi)新生戶口遷移政策的通知》(魯公通〔2017〕109號)要求,駐魯普通高校錄取的省內(nèi)新生可自愿選擇將戶口遷至學校所在地。被外省高校錄取的我省新生,可根據(jù)國家及有關省政策選擇是否辦理戶籍遷移?忌鷳{錄取通知書、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到有關部門辦理戶籍、黨團關系遷移等,并攜帶中學(人事)檔案,按高校有關要求,辦理報到手續(xù)。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
對未經(jīng)高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高校應將該部分考生名單(含考生號)進行匯總,于本校規(guī)定的正常報到截止日期之后20天內(nèi)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高校必須加強新生入學資格的復查工作!朵浫⊥ㄖ獣肥强忌〉萌雽W資格的重要憑證,在新生入學報到時要嚴格審查。要將其與《準考證》、中學(人事)檔案、電子檔案、優(yōu)惠照顧的原始證件等相關材料(民辦高校還包括《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進行反復比對,做到準考證、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中的照片等信息和本人一致,凡不一致者,不得注冊學籍。入學后,要切實做好新生的體檢復查復測工作。通過入學資格復查,如發(fā)現(xiàn)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堅決予以清退。高校要將各類違紀舞弊考生的處理結果于11月底前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嚴禁高校為未報到考生注冊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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