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國語大學 2020年“一帶一路”外語專業(yè)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2020-05-25 06:23:34高考網(wǎng)整理
北京外國語大學 2020年“一帶一路”外語專業(yè)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為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培養(yǎng)高端外語人才,深入開展國別和區(qū)域研究,根據(j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決定針對“一帶一路”外語專業(yè)繼續(xù)實施綜合評價招生,在錄取階段依據(jù)考生的高考和我校組織的外國語言文化能力測試(以下簡稱“能力測試”)兩方面的成績錄取考生。
一、領導機構
我校綜合評價招生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和實施。
二、招生專業(yè)
阿拉伯語、俄語、葡萄牙語、朝鮮語、斯瓦希里語、土耳其語、烏爾都語、越南語、馬來語、阿姆哈拉語、意大利語、波蘭語、阿爾巴尼亞語、丹麥語、克羅地亞語、羅馬尼亞語、拉脫維亞語;西班牙語(商務)、朝鮮語(商務)
朝鮮語、斯瓦希里語、土耳其語、烏爾都語、越南語、馬來語、阿姆哈拉語、意大利語、波蘭語、阿爾巴尼亞語、丹麥語、克羅地亞語、羅馬尼亞語、拉脫維亞語等專業(yè)錄取的學生入校后經(jīng)過選拔可進入“非通用語復合法學實驗班”學習。
烏爾都語、土耳其語、朝鮮語、斯瓦希里語、意大利語、葡萄牙語等專業(yè)錄取的學生入校后經(jīng)過選拔可進入“多語種國際傳播實驗班”學習。
我校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編制原則指導下,將參考各。▍^(qū)、市)考生報名及初審通過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及批次以各省級考試院發(fā)布為準,考生按招生計劃填報相應高考志愿。
三、招生省份
本年度綜合評價招生實施省份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云南、貴州、廣西、海南等26省市區(qū)。
實施新高考省份不分文理,具體選考科目以所在省市考試院發(fā)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學校對江蘇省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選測科目要求:文科歷史為A,其他為B及以上;理科物理為A,其他為B及以上。
四、報名條件
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堅定的愛國主義信念,品學兼優(yōu)、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高三第一學期期末成績在年級同科類排名前10%以內,并且語文和外語成績均在同科類排名的前5%以內(我校優(yōu)質生源基地校和省級示范校可適當放寬排名限制);
3.外語學習能力突出,具有濃厚的外語學習興趣;對國別區(qū)域和國際政治、經(jīng)濟、文化發(fā)展趨勢有濃厚興趣;
4.高中階段體能測試合格;
5.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中的高考報名條件。
此外,我校鼓勵復語考生報考。復語考生是指熟練掌握英語、俄語、德語、法語、日語、西班牙語等外語語種中任意兩種語言的考生。申請復語考試的考生應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復語學習證明或相關考試等級證明,經(jīng)我校審核通過之后方可具有參加復語測試的資格。德語、法語和西班牙語的復語考生須達到《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框架》B1級(德語復語考生也可以達到DSD1級),朝鮮語復語考生達到TOPIK3級,日語復語考生達到N2水平,俄語復語考生達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俄語科考試大綱》的基本要求。
五、報名與資料上傳
報名時間為2020年3月30日至4月20日;考生應于4月21日零點-4月30日24點完成資料上傳。
1. 考生報名、填報資料階段:3月30日至4月20日24時,考生可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https://joinus.bfsu.edu.cn/sylm/wsbmrk.htm)“綜合評價報名入口”進行報名、完成報名信息填寫。
2. 中學審核、考生資料上傳階段:4月21日零點至30日24時,此階段將關閉“注冊”功能,不再新增報名,由學生下載報名信息后統(tǒng)一交所在中學審核蓋章,如中學審核過程中發(fā)現(xiàn)信息錯誤應予以糾正,考生可通過報名界面“信息勘誤”功能申請勘誤。中學在填寫推薦信之前,應將推薦考生的所有課程成績、模擬考試成績及排名、參加北外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資格等信息統(tǒng)一在校內公示三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方可填寫推薦意見。
注:考生應在報名系統(tǒng)里完成報名,我校不接受其他報名方式?忌鸁o需郵寄紙質材料,身份證、學校推薦信(從報名系統(tǒng)打印)和復語考生的等級證書原件,以及其他證書的復印件請在到校參加能力測試時隨身攜帶以備查驗?忌趫竺到y(tǒng)所填信息應完整、真實無誤,因漏填、錯填、錯選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初審
1.報名結束后,我校將成立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以確定參加能力測試人選。
初審結果分為“通過”和“未通過”二檔。
2.學校初審結果公布時間為5月下旬,并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上公示五個工作日。考生可在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審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