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2019-10-12 11:43:41網絡整理
杭州科技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2019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高職大規(guī)模擴招要求,確保穩(wěn)定有序、高質量完成我省擴招工作任務,按照今年教育部等六部委《關于印發(f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教職成〔2019〕12號)、《浙江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fā)<浙江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職成〔2019〕143號)以及《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高校全稱和校址
高等學校全稱:杭州科技職業(yè)技術學院
主校區(qū)地址:杭州富陽高科路198號(高橋校區(qū))
第三條辦學層次和類型
辦學層次:普通?疲ǜ呗殻
辦學類型:公辦高等職業(yè)技術學院
第四條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fā)。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高職擴招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tǒng)一領導下,學校建立高職擴招領導機構和相應的工作機構以保證高職擴招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高職擴招監(jiān)督實行學校監(jiān)察審計室和省教育考試院雙重監(jiān)督,學校監(jiān)察審計室為高職擴招的校內監(jiān)督機構。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我校2019年面向浙江省高職擴招(第二階段)計劃250名。
序號 |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計劃數 |
學費標準 (元·人/年) |
備注 |
01 |
學前教育(師范) |
3年 |
50 |
6900 |
只招幼兒園在職教師; 不安排住宿 |
02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3年 |
100 |
6600 |
按“現代學徒制”模式到我校指定合作企業(yè)進行培養(yǎng); 不安排住宿 |
03 |
電子商務技術 |
3年 |
50 |
6600 |
|
04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3年 |
50 |
6600 |
第四章報名與測試
第八條符合《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和我校的報名條件。
第九條申請報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絡報名、現場資格確認方式。凡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于10月8日至10月31日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www.zjzs.net)填報志愿。
第十條報名費用。我校高職擴招報名費140元/人,在現場資格確時繳納,報名費恕不退還。不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第十一條資料提交。網絡報名后無需郵寄報名材料,在現場資格確認時需提交A4紙標準材料1套,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裝訂時將以下材料名稱的清單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1.身份證復印件1份;
2.學歷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
3.報考學前教育(師范)專業(yè)還需提供幼兒園工作證明;
備注:身份證、學歷證明材料等要交驗原件。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第十二條現場資格確認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9年11月2日9:00-11:00;
2.地點:杭州科技職業(yè)技術學院高橋校區(qū)(杭州富陽高科路198號)學校招生就業(yè)處;
3.繳納報名考試費,交驗報名資料,領取準考證。未經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
第十三條測試內容
1.學前教育(師范)
。1)測試形式:職業(yè)適應能力筆試
。2)綜合素質測試項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項 目 |
分 值 |
1. 語言文字能力 |
20 |
2. 保教知識與能力 |
80 |
總 分 |
100 |
2.機電一體化技術、電子商務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
(1)測試形式:職業(yè)適應能力筆試
。2)測試項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項 目 |
分 值 |
1. 語言文字能力 |
20 |
2. 數學能力 |
20 |
3. 專業(yè)認知及相關知識 |
60 |
總 分 |
100 |
第十四條測試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9年11月2日;
2.地點:杭州科技職業(yè)技術學院高橋校區(qū)(杭州富陽高科路198號)。
第五章錄取及公示
第十五條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實行"學生自愿報考、院校綜合測評、雙向互動選擇"的辦法。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jiān)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十六條錄取規(guī)則
1.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專業(yè)實際招生計劃的100%確定擬錄取名單。
2.擬錄取時如果總分相同,優(yōu)先錄取專業(yè)認知部分得分較高者。如一志愿未完成計劃,二志愿和院校服從調劑生源承認一志愿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專業(yè)剩余招生計劃的100%確定擬錄取名單。
3.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辦理。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梢圆挥桎浫"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zhí)行。
第十七條錄取公布。凡被我校高職擴招錄取的考生信息,在考試后一周內在學校網站上公布。11月10日前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報備錄取名單。
第六章紀檢監(jiān)察機制及違規(guī)處理
第十八條所有參與高職擴招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有關招生政策、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和《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的要求,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chuàng)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huán)境,確保高職擴招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九條高職擴招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過程將全程錄像?忌图议L可以通過信函或電話向我院監(jiān)察審計室反映情況或投訴。投訴電話:0571-28287064。
第二十條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3.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一條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學生在規(guī)定年限內修完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方案全部學業(yè)且考核合格的,準予畢業(yè),畢業(yè)后頒發(fā)由杭州科技職業(yè)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疲ǜ呗殻┊厴I(yè)證書。教育部電子注冊。
第二十二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571-28287180、88935118
2.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富陽高科路198號(郵編:311402)杭州科技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就業(yè)處
3.學院網址:www.hzpt.edu.cn
4.招生網址:www.hzpt.edu.cn/zs.htm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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