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學2019年本?普猩鲁(2)
2019-06-19 11:22:41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 學費及住宿費
第二十條 學校桂林本部普通本科專業(yè)(類)實行學分制收費。新生入學當年依照該專業(yè)(類)平均學費標準預收學費,學年結束根據實際修讀學分及學分收費標準進行結算。以后各學年根據實際選修學分及學分收費標準繳納學費。各專業(yè)(類)預收學費標準如下:
1.設計學類12000元/生·學年;
2.建筑學類7000元/生·學年;
3.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類6000元/生·學年;
4.文學、法學類5500元/生·學年;
特注:大類招生專業(yè),專業(yè)分流后,學費標準按照分流后相應專業(yè)收費標準執(zhí)行。
學校桂林本部中外合作辦學市場營銷專業(yè)(BCU)國內學習階段實行學年制收費,學費收費標準為30000元/生·學年;國外學習階段按照國外合作高校學費收費標準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南寧分校實行學年制收費。本科(含應用型本科)、高職專科學費收費標準如下:
1.非應用型本科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類5500元/生·學年,應用型本科的兩個專業(yè)分別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應用型本科專業(yè)7000元/生·學年、市場營銷應用型本科專業(yè)6000元/生·學年;
2.非應用型本科文學、法學類5000元/生·學年;
3.高職專科普通類7300-8000元/生·學年,高職專科藝術類9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二條 學生住宿費以實際住宿條件和收費標準繳納,住宿費收費區(qū)間為1000-2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項收費最終以自治區(qū)物價局審批的標準為準。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具備完善的獎、貸、勤、助、補、減、免、緩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先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xù),入校后,學校針對不同情況采取相應措施給予資助。
第二十六條 學生完成學業(yè)后,按照學籍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要求,符合畢業(yè)條件的頒發(fā)相應的桂林理工大學本科、?茖W歷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fā)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 桂林理工大學官方網址為:www.glut.edu.cn;本科招生網為:zj.glut.edu.cn/zsw;?普猩W為:zsw.glutnn.cn。桂林校區(qū)電話:0773-5896575(兼?zhèn)髡妫?891533;郵箱:zsb@glut.edu.cn;南寧校區(qū)電話:0771-5075888,5075889(兼?zhèn)髡妫;學校監(jiān)督部門電話:0773-3563789,郵箱:jiwei@glut.edu.cn。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guī)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九條 學校其他涉及招生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桂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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