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2019年高校農村學生專項“騰飛計劃”招生簡章
2019-04-09 09:58:18復旦大學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的決定》(中發(fā)〔2015〕34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落實發(fā)展新理念加快農業(yè)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中發(fā)〔2016〕1號)、《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等文件精神,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3號)的具體要求,復旦大學2019年繼續(xù)實施“騰飛計劃”,進一步落實國家脫貧攻堅戰(zhàn)略,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子縱向流動渠道,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學子獲得享受中國最優(yōu)質教育資源的機會,選拔符合復旦人才培養(yǎng)理念、勤奮好學、獨立自強、學習成績優(yōu)秀、具有發(fā)展?jié)撡|的農村學生,對通過選拔的優(yōu)秀學生給予高考錄取優(yōu)惠政策。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本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qū)域由有關。▍^(qū)、市)確定。
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ㄒ唬┓2019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本年度“騰飛計劃”計劃招生人數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guī)模,將根據考生報名并通過審核情況、生源地歷年生源質量等因素制訂分省計劃,具體原則見下文“三(五)”條說明。
醫(yī)學類專業(yè)錄取考生入學后轉專業(yè)范圍限于醫(yī)學類專業(yè)之內,具體轉專業(yè)規(guī)定可登錄復旦大學本科教學信息網和復旦大學上海醫(yī)學院網站,查看《復旦大學本科生轉專業(yè)實施細則》《復旦大學上海醫(yī)學院本科生轉專業(yè)管理辦法》等文件。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ㄒ唬4月5日至4月25日,考生可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tǒng)后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忌峤簧蟼鞯膱竺牧蠎斍逦⒄鎸、完整,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請材料上傳,無須寄送紙質材料?忌峤坏乃袌竺暾埐牧媳仨毥浿袑W審核和校長簽字,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ǘ5月20日前,有關。▍^(qū)、市)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
。ㄈ┪倚⒔M織專家組對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除核查基本報名資格外,還將審核包括考生年級綜合排名、平時學習成績、在校表現、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精神和發(fā)展?jié)撡|等。
(四)5月底前公布通過審核的考生名單。
。ㄎ澹└鶕ㄟ^審核考生人數,綜合考慮各。▍^(qū)、市)通過審核總人數比例、歷年生源在校學習情況等因素,制訂分省招生計劃并報各省級招辦備案。
(六)通過審核的所有考生必須參加高考。
。ㄆ撸┩ㄟ^審核的考生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相應批次高考志愿,依據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按分省計劃投檔錄取。
文科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qū)、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60分,高考總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理科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qū)、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70分,高考總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實施高考改革的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第一段分數線上70分。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上述分數線參照該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zhí)行。
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錄取。
(八)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guī)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四、獎勵幫困措施
“決不讓一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決不讓一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落伍”,這是復旦大學向全社會的鄭重承諾。
通過“騰飛計劃”錄取的優(yōu)秀學生除可以按相關規(guī)定申請新生獎學金外,在校期間還有幾十種獎學金可供申請。學校還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綠色通道、醫(yī)療幫困、冬季送溫暖、愛心公益站等綜合資助平臺。除經濟上的幫扶舉措外,學校設計實施“助力成長計劃”,搭建學業(yè)促進、心理支持、社會實踐、視野拓展、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五大平臺,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提供全方位、個性化的幫扶和支持。
詳細信息參見本年度《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和復旦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處)網站。
五、監(jiān)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ǘ┏鯇復ㄟ^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等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在復旦大學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公示。
。ㄈ┪倚νㄟ^“騰飛計劃”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處理。
。ㄋ模⿵偷┐髮W“騰飛計劃”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復旦大學監(jiān)察處監(jiān)督。
六、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qū)邯鄲路220號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433
招生咨詢呼叫中心:86-21-5566 6668
傳真:86-21-5566 4345
電子郵箱:admission@fudan.edu.cn
復旦大學招生網:www.ao.fudan.edu.cn
復旦大學本科教學信息網:www.jwc.fudan.edu.cn
復旦大學上海醫(yī)學院:shmc.fudan.edu.cn
復旦大學主頁:www.fudan.edu.cn
復旦大學監(jiān)察處: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gaokao.chsi.com.cn
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tǒng):gaokao.chsi.com.cn/gxzxbm/
七、本簡章由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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