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杉達學院2019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19-01-02 15:16:11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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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稱 |
上海杉達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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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金海校區(qū)地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金海路2727號;嘉善校區(qū)地址為浙江省嘉善縣人民大道505號。酒店管理(高級管家方向)專業(yè)錄取新生就讀校區(qū)為一、二年級在嘉善校區(qū),其他學年在金海校區(qū)。其他專業(yè)錄取新生就讀校區(qū)為一年級在嘉善校區(qū),其他學年在金海校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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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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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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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頒發(fā)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杉達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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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yè)要求,頒發(fā)上海杉達學院的本科畢業(yè)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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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杉達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tǒng)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杉達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杉達學院教務處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考試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考試工作;上海杉達學院招生監(jiān)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jiān)察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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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19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yè)為:
無男女比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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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專業(yè)培養(yǎng)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所有專業(yè)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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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荚囌猩鷪竺ぷ鞯耐ㄖ(滬教委學〔2018〕48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19年春季考試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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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wèi)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為依據(jù),考生須據(jù)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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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
(1)2月25日-26日,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wǎng)站(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其中,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報考國際經(jīng)濟與貿(mào)易(中美合作辦學)專業(yè)的考生要求數(shù)學及外語成績均在90分及以上。 (2)3月1日,我校按照不超過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數(shù)的3倍劃定各專業(yè)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fā)〈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8〕65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向社會公布?忌氃诋斎盏卿浳倚U猩W(wǎng)站(http://zsw.sau.edu.cn/),查詢本人的測試時間和地點。 (3)3月9-10日,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測試。同時報考我校兩個專業(yè)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需分別參加各專業(yè)的測試。 我校自主測試為面試,內容由我校根據(jù)本校及專業(yè)特點確定,同時參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綜合評定,給予考生相應的得分,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其中綜合素質評價滿分賦10分,面試滿分賦140分。對于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則由本人提供相關的信息材料,作為面試時的素質評價參考依據(jù)。詳見我校2019年春季招生自主測試實施方案)。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xù)錄取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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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guī)則 |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錄取分數(shù)要求:作為錄取依據(jù)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guī)則:同一專業(yè)志愿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面試成績、外語成績、數(shù)學成績。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預錄取考生須于3月22日至我校金海校區(qū)(金海路2727號)辦理錄取專業(yè)信息登記。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zhí)行。 (4)正式錄。按規(guī)定完成各項手續(xù)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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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一般專業(yè)29000元/年,酒店管理(高級管家方向)專業(yè)38000元/年,財務管理(CIMA方向)專業(yè)38000元/年,國際經(jīng)濟與貿(mào)易(中美合作辦學)專業(yè)42000元/年。收費文件依據(jù):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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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3500元/年,收費文件依據(jù):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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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guī)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guī)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我校還設立了上海杉達學院新生獎學金;新生助學金;上海杉達學院勵志獎學金;謝希德獎學金;智瑾獎、助學金和徐國炯獎、助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jīng)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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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jiān)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jiān)察處監(jiān)督。 舉報電話:50210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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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wǎng)址及聯(lián)系電話 |
學校官網(wǎng):www.sau.edu.cn 招生網(wǎng):http://zsw.sau.edu.cn/ 咨詢電話:50210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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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8〕48號)規(guī)定的其他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