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在四川省招收飛行技術專業(yè)學生工作的通知
2016-12-20 13:59:42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各市州招考辦、有關高校:
根據(jù)中國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民航招飛工作的通知》(民航綜發(fā)〔2016〕11號,見附件1)文件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現(xiàn)就做好我省2017年度民航招飛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2017年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將在我省招收飛行技術專業(yè)本科學生,具體招生計劃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數(shù)為準。學制四年,本科提前批錄取。
中國國際航空、東方航空進行本單位招飛工作,須持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出具授權委托函,進行本單位招飛工作,相關宣傳資料對外公布前須征得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認可,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從2020年起停止授權委托航空公司進行本單位招飛工作。
二、培養(yǎng)目標
1.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飛行教師;
2.四川航空、成都航空、廈門航空、海南航空、深圳航空、吉祥航空、春秋航空、西藏航空等全國30余家大型民航運輸企業(yè)飛行員。
三、報名條件
1.招生對象和范圍:參加2017年四川省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的男性文、理科應、往屆高中畢業(yè)生均可報考,年齡不超過20周歲(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外語語種英語。
2.政治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品德優(yōu)良,志愿獻身民航飛行事業(yè),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規(guī)定》標準。
3.身體條件:男生身高168—187厘米,身體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管理辦法》(民航發(fā)【2007】37號)要求。
4.心理品質條件:參加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組織的飛行員心理選拔測試,其心理品質應滿足民航飛行職業(yè)需求。
5.文化條件:高考成績應達到中國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確定的民航招飛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顧)。
四、招飛程序
1.2017年起將正式啟用“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招飛系統(tǒng))。報考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飛行技術專業(yè)考生,須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登錄招飛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121.43.111.199),進行考生注冊、填報招飛志愿、信息查詢以及參加預選初檢、招飛體檢鑒定、心理測試、背景調查、招飛志愿確認等高考前選拔工作。
考生通過招飛系統(tǒng)確認的“有效招飛志愿”,將作為考生填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飛行技術專業(yè)高考志愿的依據(jù),即 “有效招飛志愿”。不是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的,將視為無效志愿,該校將不予錄取。
根據(jù)民航招飛工作流程,招飛系統(tǒng)于高考前一年10月15日開通考生注冊功能,高考當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錄入。
2.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將派員在部分市、州設點,對報名考生進行目測篩選、初步檢查(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可就近選擇站點參加初檢,初檢時填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招收飛行技術專業(yè)學生初檢表》(附件2)。
3.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將組織通過初步檢查的考生進行招飛大體檢和心理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在初檢現(xiàn)場通知);未經招飛初檢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招飛大體檢;體檢實行單項淘汰制?忌德焚M、食宿自理。
4.對體檢合格考生,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將派員到考生所在中學及父母親單位進行背景調查。
5.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應于2017年6月底前,將體檢合格考生名單(有招飛體檢醫(yī)院簽章)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6.體檢、背景調查、心理測試合格,報考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飛行技術專業(yè)的考生,高考前要有通過招飛系統(tǒng)確認的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有效招飛志愿”,高考后必須在本科提前批志愿填報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志愿。對達到中國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劃定的2017年民航招飛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根據(jù)填報志愿(招飛系統(tǒng)“有效招飛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志愿缺一不可,且須一致)、高考成績,按公布計劃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yōu)錄取。被空軍招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民航招飛錄取。
錄取考生必須服從學院統(tǒng)一安排,同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或該院指定的用人單位(各航空公司)簽定培養(yǎng)協(xié)議。
五、工作要求
民航招飛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招生辦公室應高度重視民航招飛工作,要有領導主管,并安排專人負責招飛工作的組織、管理、宣傳等工作;各普通中學應指定專人具體承辦招飛事宜,嚴格按照招飛條件和《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招飛自薦標準》(附件3)對報名學生的身體、思想、現(xiàn)實表現(xiàn)、學習成績和本人及家長的報考態(tài)度等逐項進行分析,全面衡量,確定推薦名單,切實把好推薦工作,特別是征對今年招飛工作的新變化,做好相關宣傳工作。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和各級招辦應加強對招飛各環(huán)節(jié)工作的管理和監(jiān)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招飛工作的任務和責任落實到人。同時按照“陽光招生”的要求,規(guī)范管理、嚴格程序、嚴肅紀律,強化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對違反招生紀律和規(guī)定的,將按《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部門及人員的責任。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招生處聯(lián)系地址:四川省廣漢市南昌路四段46號,郵政編碼:618307,聯(lián)系人:羅老師,張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838-5182078、5182049、5190570(傳真)。
附件:1.《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民航招飛工作的通知》(民航綜發(fā)〔2016〕11號
2.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招收飛行技術專業(yè)學生初檢表
3.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招飛自薦標準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