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促進科學選材,尊重教育規(guī)律和人才成長規(guī)律,通過科學有效途徑選拔特殊人才,結合蘭州大學人才培養(yǎng)的總體目標和辦學特色,2015年我校繼續(xù)實施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工作,以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本科生。
一、領導機構
蘭州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15年本科生招生計劃為4600名,自主選拔錄取規(guī)?刂圃谡猩媱澘倲档5%。
三、招生專業(yè)及報考條件
自主選拔錄取主要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為充分發(fā)揮考生特長,并在培養(yǎng)階段實現“因材施教”,2015年我校按照人文學科類、社會科學類、外國語言類、數理信息類、生命化學類、地球科學類、醫(yī)藥類、草業(yè)科學類8個學科大類(具體包含專業(yè)見附件1)進行自主選拔錄取,凡符合2015年高考報名條件,具備下列任意條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及特長選擇相應的學科大類填報。
(一)高中階段獲得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者,或者同時獲得2項不同學科省級三等獎獎勵者;
(二)高中階段積極參加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獎勵者;
(三)高中階段參加科學研究訓練并取得一定成績、表現突出者(須有成果發(fā)表證明);
(四)在語言、文學方面確有興趣和專長,且具有發(fā)展?jié)撡|者(須提供相應專長證明);
(五)高中階段同一門單科成績至少三次在期末考試中全年級排名前5%者(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成績排名證明);
(六)中學階段有連續(xù)五年以上俄、日、德和法語的學習經歷并外語成績優(yōu)異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我校2015年將采取學生自薦的方式接受考生申請?忌谥袑W(單位)或原畢業(yè)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也可實名提供推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二)報考專業(yè)大類選擇
報考我校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按照專業(yè)大類選擇填報,每個大類所含專業(yè)詳見附件1,每個考生僅可選擇一個專業(yè)大類填報,考生所選的專業(yè)大類將作為高考錄取專業(yè)的填報依據。
(三)網上報名
申請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均須在2015年3月2日9:00至2015年3月16日18:00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統(tǒng)報名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并打印《試點高校2015年自主招生申請表》。
(四)申請材料準備
1.完整填寫《試點高校2015年自主招生申請表》并加蓋學校公章(注:該申請表須為網上報名系統(tǒng)生成并下載后打印的申請表);
2.有關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均須加蓋學校公章);
3.個人申請報告(學生本人親筆撰寫,主要對自身特長、學校專業(yè)認識和未來發(fā)展作說明,字數在1000字以內);
報名材料須用A4紙張印制并按上述順序裝訂(無需封面)。
(五)申請材料寄送
考生的申請材料由考生自行郵寄;實名推薦信由推薦單位或推薦人親自郵寄。所有申請材料請務必通過特快專遞(EMS)于2015年3月17日前(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寄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蘭州大學貴勤樓242室,郵編:730000),逾期或材料不全將影響考核資格評定(申請材料均不退還)。
五、選拔程序
(一)材料初審
我校將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考生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材料初審合格的考生將獲得參加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的資格,請申請考生于2015年4月底前在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lzu.edu.cn)或者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上查看材料審核通過學生名單公示。
(二)考核時間、地點
2015年6月14日,在蘭州大學校園內進行考核,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
自主選拔錄取考核將按照學科大類分類進行考核,考核形式由筆試+面試組成,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科學思維、人文素養(yǎng)、社會責任、個性特長等,具體測試方案將在考核前另行公布。
(四)資格確定
按照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我校將依據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形成的綜合成績排名(筆試、面試成績均按滿分100分換算),參考學生特長和中學表現,擇優(yōu)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合格名單。在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上,向中西部地區(qū)、農村地區(qū)的申請考生適當傾斜。學科特長特別突出的考生(高中階段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競賽進入全國總決賽并獲獎的考生)可結合報名材料審核情況,免予考核直接獲得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資格。
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資格名單將在2015年6月22日之前在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lzu.edu.cn)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進行公示。
六、志愿填報
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的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2015年全國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級招生部門的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所填專業(yè)志愿須為自主選拔錄取獲得合格資格的相應學科大類中的專業(yè)。
七、錄取政策
(一)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績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區(qū))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
(二)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的考生,錄取確定專業(yè)時,滿足考生獲得資格的學科大類中的專業(yè)之一;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以上的,滿足填報志愿中前兩個專業(yè)之一;無法滿足考生填報專業(yè)志愿但服從專業(yè)志愿調劑的考生將在考生獲得資格的學科大類專業(yè)中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做退檔處理(確定專業(yè)時以考生在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填報系統(tǒng)中填報的專業(yè)為準)。
(三)經考核認定,在相關學科具有明顯特長、興趣及培養(yǎng)潛質的優(yōu)秀學生,進校后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選入“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ǎng)試驗計劃”(萃英學院簡介見附件2)。
(四)通過自主選拔錄取方式錄取的考生,新生入學時不得以特長為由申請轉專業(yè)。如有轉專業(yè)意愿,可在入校一年后根據《蘭州大學本科生轉專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申請轉專業(yè)。
八、監(jiān)督辦法
(一)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將在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我校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投訴(監(jiān)督電話: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我校招生網站及考生所在中學予以公示。
(三)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對考生申請材料真實性嚴格把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學生的錄取資格。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931-8912116、8912748傳真:8912229
通訊地址: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貴勤樓242室郵編:730000
蘭州大學主頁網址:http://www.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E-mail:zsb@lzu.edu.cn
十、本簡章若與教育部2015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準。
十一、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蘭州大學2015年自主選拔錄取學科大類專業(yè)劃分
附件2:蘭州大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ǎng)試驗計劃”——萃英學院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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