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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來源:上海大學 2015-02-27 17:31:48

[標簽:自主招生]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zhì)的優(yōu)秀學生,我校在總結(jié)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經(jīng)驗的基礎上,提出2015年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一、領導機構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招生專業(yè) 招生計劃 備注
理科試驗班類 10 錢偉長學院(國家試點學院),僅招理科生。
人文社科類 40 文理兼招
經(jīng)濟管理類 20 僅招理科生
理學工學類 30 僅招理科生

  三、報名條件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且具有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zhì)、熱心社會公益的上海市文理科高中畢業(yè)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可報名: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qū)二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2.高中階段在其他全國性重大比賽或國際競賽中獲獎的考生;

  3.高中階段在省市級數(shù)學、物理、化學、計算機、英語、作文等學科競賽中獲獎的考生;

  4.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zhì)的考生(考生需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四、報名辦法

  1.網(wǎng)上報名

  2015年3月9日~3月27日中午12:00,考生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簡稱“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根據(jù)提示在網(wǎng)上提交:1)個人基本信息;2)個人照片;3)中學信息;4)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及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等第;5)高中階段參加的社會活動及獲獎記錄;6)專業(yè)志愿;7)個人陳述。提交后打印由系統(tǒng)生成的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

  網(wǎng)上報名提交后,我校將對考生網(wǎng)上填報的個人資料、電子照片等信息是否符合要求予以反饋(電子照片的具體要求見“報名系統(tǒng)”)。請于網(wǎng)上報名提交后的下一個工作日12:00后到原報名系統(tǒng)查看反饋結(jié)果,并下載報名表。

  2.書面材料寄送

  2015年4月1日前(以收件日郵戳為準),請將以下書面材料按序裝訂后(使用A4紙張),EMS快遞至上海大學招畢辦(上大路99號上海大學A樓422室;郵編200444):

  1)個人網(wǎng)上打印的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需所在中學審核確認、蓋章);

  2)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及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等第(需所在中學審核確認、蓋章);

  3)個人陳述,著重突出本人的學科特長及創(chuàng)新潛質(zhì)方面的內(nèi)容,字數(shù)在1000字左右(需本人簽字);

  4)網(wǎng)上下載打印的《考生承諾書》(需本人簽字);

  5)符合報名條件第1-3條的考生,需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參加面試時出示獲獎證書原件);

  6)符合報名條件第4條的考生,需提供能證明自己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zhì)的書面材料(如材料為復印件,參加面試時需出示原件)。

  考生所提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我校將通過報名系統(tǒng)對是否收到考生材料予以反饋,請于報名期間的周一、周五進行網(wǎng)上查詢。

  注:凡有中學、社會團體和專家個人為考生實名提供推薦材料的,推薦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推薦材料需要推薦人親筆簽名,并由推薦人郵寄,不得由考生郵寄。中學要公示所有經(jīng)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五、選拔程序

  1.資格審核

  2015年4月,專家組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

  2015年4月30日,考生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是否獲得測試資格。

  我校將按教育部的規(guī)定公示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

  2.筆試

  1)筆試科目:

  報考人文社科類:中英文閱讀及寫作;

  報考理科試驗班類、經(jīng)濟管理類、理學工學類:數(shù)學;

  2)網(wǎng)上繳費,下載“筆試準考證”

  2015年5月10日~5月25日,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登陸系統(tǒng)(http://bks.shu.edu.cn)進行網(wǎng)上繳費,并下載“筆試準考證”。

  繳費金額:40元【滬價費(2002)008號滬財預(2002)008號滬價費(2006)5號】。

  3)筆試時間、地點:

  時間:2015年6月12日

  地點:上大路99號上海大學(詳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結(jié)果查詢:

  我校將根據(jù)筆試成績確定參加綜合面試名單。

  查詢時間:2015年6月15日上午8:00-下午2:00

  查詢網(wǎng)站:http://gaokao.chsi.com.cn/zzbm/

  3.綜合面試

  1)面試確認及下載“面試準考證”

  2015年6月15日上午8:00-下午2:00,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網(wǎng)上確認是否來我校參加面試,并下載“面試準考證”。

  確認及下載網(wǎng)站: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未按規(guī)定進行面試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自主招生面試資格。

  2)面試內(nèi)容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zhì)、邏輯思維、溝通反應等綜合能力,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價。

  3)面試時間、地點

  時間:2015年6月16日、17日

  地點:上大路99號上海大學(詳見“面試準考證”)

  4.確定入選名單

  1)根據(jù)考生合成成績(筆試成績60%+綜合面試成績40%)確定入選名單及相應入選專業(yè);

  2)將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報上海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3)入選結(jié)果查詢:

  查詢時間:2015年6月22日

  查詢網(wǎng)站:http://gaokao.chsi.com.cn/zzbm/

  5.公示

  獲批的自主招生入選名單按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公示,并及時將考生數(shù)據(jù)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

  六、錄取政策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滿足下述要求者,我校直接予以錄。

  1.必須參加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且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本科第一批錄取資格線;

  2.必須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自主招生志愿填報的規(guī)定填報我校以及獲得承諾的專業(yè);

  未按上述要求填報者,視作自動放棄我校自主招生錄取資格。

  七、監(jiān)督約束機制與申訴渠道

  1.上海大學自主招生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同時接受上級紀委、監(jiān)察部門、校紀委、校監(jiān)察處對招生工作實行全過程監(jiān)督、檢查。

  2.如果考生對上海大學自主招生工作有異議,可向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yè)生就業(yè)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意見,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yè)生就業(yè)辦公室負責作出答復。如仍持不同意見,可向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反映。

  八、其他須知

  1.對自主招生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jīng)查實,將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有違規(guī)行為的學生,取消其自主招生錄取資格,已經(jīng)錄取的則取消入學資格或?qū)W籍。

  2.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實行考試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親屬或輔導過的學生參加考試,參與命題與面試的專家須主動申請回避。否則如經(jīng)舉報核實,將終身取消命題、面試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依法給予相應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也不對考生和家長作任何形式的承諾。

  4.學校嚴禁中介機構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5.咨詢電話:021-66134148投訴、監(jiān)督電話:021-66132857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

  (2月9日-3月22日我校放寒假,電話接聽時間以我辦公布的值班表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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