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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學2014年自主招生簡章

來源:吉林大學 2014-01-10 10:26:52

  為了積極探索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人才選拔機制,根據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我校在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錄取中繼續(xù)實施自主選拔錄取招生,以選拔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人才。實施辦法具體如下:

  一、領導機構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在吉林大學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14年本科自主選拔招生計劃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200人),擇優(yōu)選拔、寧缺毋濫。

  三、招生專業(yè)

  考生可以根據自身學科特長和興趣以及高考分數選報我校理工類、人文社科類、經管類、醫(yī)學類等專業(yè)。填報高考志愿時,考生須按我校在考生所在。▍^(qū)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自主招生專業(yè)填報。

  四、報名條件

  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善于獨立思考,思想政治品德優(yōu)秀,且身體條件符合國家高考體檢標準的高中畢業(yè)生,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報名:

 。ㄒ唬⿲W生自薦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yè)生,不受名額限制,由考生本人向我校推薦。

  1、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含信息學競賽D類選手)、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2、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qū)一等獎者。

  3、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qū)二等獎,并且綜合成績排名在年級同科類前30%者。

  4、具有外語、文學方面的特殊才能,并且綜合成績排名在年級同科類前30%,高中階段獲得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優(yōu)勝獎;

  (2)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決賽獲獎者;

  (3)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一等獎;

 。4)獨立創(chuàng)作的文學出版刊物(只限文科考生)。

  (二)中學推薦

  我校將向部分省級重點中學、省級示范性高中及我校生源基地中學投放相應的推薦名額(校薦碼將以公函形式發(fā)至相關中學,對于各中學的分校將不予認可)。各中學按名額向我校推薦具有創(chuàng)新潛質或學科特長,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一貫優(yōu)異,綜合成績排名在年級同科類前30%的優(yōu)秀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ㄈ┬iL實名推薦

  我校將向部分省級重點中學、省級示范性高中及我校生源基地中學投放相應的推薦名額(校薦碼將以公函形式發(fā)至相關中學,對于各中學的分校將不予認可)。相關中學校長按名額向我校推薦具有創(chuàng)新潛質或學科特長,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一貫優(yōu)異的優(yōu)秀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五、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請進入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點擊“網上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打印《吉林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考試申請表》并加蓋中學公章。報名時間為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28日。

  2、郵寄材料:

 。1)《吉林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申請表》;

 。2)獲獎證書復印件或獨立創(chuàng)作的文學出版刊物原件;

 。3)高中期間各學期原始成績單復印件并加蓋學校公章;

  (4)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學生證復印件;

 。5)個人自薦申請(請考生本人親筆書寫,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

  (6)中學校長推薦信(校長親筆簽名,此項只針對校長實名推薦的學生)。

  友情提示:請將申請材料于2014年1月28日前(以郵戳為準)郵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本科招生科(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所需材料須用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在封面須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對考生所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六、考核辦法

  1、對于“學生自薦”中第1、2條,以及“校長實名推薦”的學生,經審查合格后直接參加面試,不參加筆試。

  2、對于“學生自薦”中第3、4條、“中學推薦”的學生,經審查合格后參加吉林大學組織的筆試,筆試合格者參加面試。

  七、 工作程序

  1、報名截止后,由我校組織專家組對申報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材料不全或超過申報截止日期者不予審核)?忌2014年2月15日在我校招生網站查詢審查結果,初審合格者請于2014年2月20日之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繳納報名考試費200元。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考試資格。確認付費后,請于2014年2月25日—28日使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

  2、測試安排

 。1) 筆試科目:

  理科:數學、物理

  文科:數學、語文

 。2) 測試時間: 2014年3月8日 筆試

  2014年3月10日—11日 面試

 。3) 測試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qū)(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

  具體測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八、入選考生確定規(guī)則

  我校按照“擇優(yōu)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對報名考生進行考核選拔,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考試入選的考生(以下簡稱“入選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網站、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

  1、對于“學生自薦”中第1、2條,以及“校長實名推薦”的學生,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2、對于“學生自薦”中第3、4條、“中學推薦”的學生,在考生筆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的80%+面試成績的20%)排序,擇優(yōu)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九、優(yōu)惠政策

  1、入選考生必須在生源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考生必須按照所在省(區(qū)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填報志愿(如各省有明確規(guī)定的按照各省規(guī)定填報),且必須服從專業(yè)調劑,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自主選拔入選資格。

  2、對于符合“學生自薦”中第1條的學生,高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考生所在。▍^(qū)市)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予以錄取到競賽相關專業(yè)。

  3、其它入選考生的優(yōu)惠分數按下述方式確定:

 。1)對于“學生自薦”中第2條以及“校長實名推薦”的入選考生,優(yōu)惠分數為20分。

 。2)對于“學生自薦”中第3、4條以及“中學推薦”的入選考生,自主選拔考試測試成績列在前25%者,優(yōu)惠分數為20分;列在后75%者,優(yōu)惠分數為10分。

  4、入選考生的高考成績(含照顧分)加上我校的優(yōu)惠分數后,達到我校在當地的錄取投檔線(投檔線按照我校在相關。▍^(qū)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計劃數所形成的投檔線測算值執(zhí)行),其它條件符合錄取要求者,我校予以錄取,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加上優(yōu)惠分數后,對應常規(guī)錄取分數線確定專業(yè)。

  5、對于我校入選的理科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qū)市)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100分及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順序擇優(yōu)錄取到我校“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ǎng)試驗計劃”,即:理科試驗班(唐敖慶化學班)、理科試驗班(唐敖慶生物學班)、理科試驗班(唐敖慶數學班)、理科試驗班(唐敖慶物理學班)。

  6、高考滿分非750分的省份(如江蘇省),優(yōu)惠分數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試總分與 750 分之比進行折算(小數點后實行四舍五入原則)。

  十、咨詢方式

  電話:0431-85168305  傳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學主頁:http://www.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

  十一、監(jiān)督機制

  1、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和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

  2、學校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向社會公布吉林大學自主選拔考試入選考生名單,并報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考生所在中學應在校內張榜公示至少一周,以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

  3、希望有關中學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程序實施推薦工作,公開推薦標準、推薦過程和推薦結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考生的選拔資格及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十二、申述渠道

  吉林大學申訴電話:0431-85166740

  十三、方案解釋權

  本方案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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