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7高校推學分制學費 未聽取學生意見遭質疑
2013-09-13 10:19:49京華時報文章作者:傅達林
“學分制學費”,其推行必須為利益相關方創(chuàng)設權利博弈的程序平臺,讓學生及家長充分表達與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意見。
山東試點高校“學分制學費”引發(fā)爭議,7所高校將過去固定的按學年收費改為彈性的按學分收費,“學分制學費”不得超過“學年制學費”110%。有學生及家長質疑這無異于變相漲價。
高教改革原本就是社會焦點,一旦涉及錢的問題更容易觸動公眾的敏感神經(jīng)。究竟是教育改革中的必要一環(huán),還是高校打小算盤尋求合法化的“漲學費”,在缺乏對高教改革準確評估的前提下,或許很難輕易下結論。但這并不妨礙我們對公眾的敏感進行探問,并由此反思教育制度改革的得失。
首先應當追問學生及家長的擔憂因何而來。恰如教育學者所認為的,學分制改革是高教改革的一個系統(tǒng)性工作,其核心在于選課制改革,即為學生提供適配的個性化課程菜單,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和學習自主權。因而決定這一改革成敗的關鍵,在于把課程菜單設計好并加強教學管理。但在最核心的改革環(huán)節(jié)用力不多的背景下,就急于推出收費制度改革,這樣避重就輕的“單兵突破”,當然會引起學生及家長的擔憂,尤其是上浮10%的裁量空間,很可能給高校學費漲價提供合法化借口。
收費機制的科學性,首先是建立在教育主體教育質量的改觀基礎上。聯(lián)系到教育市場化改革的種種弊端,在高校與民眾之間信任關系極度不穩(wěn)的情況下,高校將收費機制作為改革的先行內容,便很容易招致學生和家長對自己權利受損的憂慮。很明顯,山東的改革方案并未充分顧及到這種大眾心理。
更重要的是,教育收費,它還涉及到公民受高等教育的權利實現(xiàn),因而具有制度的公共屬性,需要聽取利益相關方的意見。我們不知道“學分制學費”改革究竟有多少民意基礎,不過從家長和學生的反應看,顯然他們的意見并沒有得到改革者的應有尊重。這種程序上的要求并不能因為改革本身符合國際潮流就可以忽略。
可見,即便“學分制學費”對于高教改革而言充分且必要,其推行也必須為利益相關方創(chuàng)設權利博弈的程序平臺,讓學生及家長充分表達與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意見。尤其是“學分制學費”標準等級和升降幅度,更需要在博弈的基礎上達成理性的妥協(xié)。只有在這樣的正當程序基礎上,改革政策的出臺才具備正當性,也才能防止單方?jīng)Q策可能造成的權利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