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熱門城市 | 全國 北京 上海 廣東

華北地區(qū)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蒙古

東北地區(qū) | 遼寧 吉林 黑龍江

華東地區(qū) | 上海 江蘇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東

華中地區(qū)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區(qū) | 重慶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區(qū) | 陜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華南地區(qū) | 廣東 廣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關注高考網公眾號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資訊

首頁 > 高考報考 > 院校大全 > 大學招生簡章 > 高校招生簡章 > 哈爾濱醫(yī)科大學2013年招生章程

哈爾濱醫(yī)科大學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6 15:20:52哈爾濱醫(yī)科大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招生管理工作,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公平公正地選拔符合培養(yǎng)要求的學生,學校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等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哈爾濱醫(yī)科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校本部招生批次為本科一批(重點本科),

  大慶校區(qū)招生批次為本科二批(一般本科)、?。

  四、學校代碼:10226

  五、學校地址:校本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qū)保健路157號(郵編150081)

  大慶校區(qū):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區(qū)新陽路1號(郵編163319)

  第三條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入學考核形式以全國統(tǒng)一考試為主,招生對象面向全國部分省市地區(qū)招生。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監(jiān)督,同時歡迎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及社會各界參與監(jiān)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能

  第五條學校設立由黨政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學校設立招生錄取工作紀律檢查組,監(jiān)督招生工作組貫徹執(zhí)行招生政策和錄取原則,公開重大違規(guī)事件及處理結果等。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大慶校區(qū)設在招生就業(yè)處),其工作職能是在招生工作領導組領導下負責招生日常工作,在各省招生考試辦公室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下,按照招生錄取原則及有關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并完成當年招生計劃。

  第三章 招生人員條件與工作紀律

  第八條招生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熟悉招生錄取工作有關政策、法規(guī)和程序。

  二、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

  三、有較強的原則性和組織紀律性。

  四、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入學考試。

  第九條參照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學校黨政主要領導是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招生工作任務落實到人,責任明確到人。招生工作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招生工作“六不準”。

  一、不準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guī)定。

  二、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三、不準采取任何方式影響、干擾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四、不準協(xié)助、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

  五、不準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xiàn)金、有價證券。

  六、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其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有關的任何費用。

相關閱讀

2013年全國各地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計劃

[標簽:大學 招生簡章]

分享: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校分數(shù)線

專業(yè)分數(shù)線

  • 歡迎掃描二維碼
    關注高考網微信
    ID:gaokao_com

  • 👇掃描免費領
    近十年高考真題匯總
    備考、選科和專業(yè)解讀
    關注高考網官方服務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