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是以信息與電子學科為主,工、理、管、文多學科協調發(fā)展的全國重點大學,直屬教育部,是國家“985優(yōu)勢學科創(chuàng)新平臺”項目和“211工程”項目重點建設高校之一,是教育部批準具有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大學之一。為全面貫徹素質教育,積極推進招生錄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統一考試錄取為主與多元化考試評價、多樣化選拔錄取相結合的優(yōu)秀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新機制,我校將在2013年繼續(xù)實行部分招生計劃自主選拔錄取工作,以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人才。
一、 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yè)
2013年我校在全國除港、澳、臺地區(qū)外各。ㄊ小^(qū))招收理科生,文科生僅限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浙江、山東、河南、陜西八個省(市)。自主選拔合格考生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2013年招生計劃的5%。考生高考填報專業(yè)志愿時,可在我校2013年本科招生專業(yè)中進行選擇。
二、 選拔對象
符合國家政策規(guī)定,具備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高中畢業(yè)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在科技創(chuàng)新、電子信息領域、專利、外語、文學創(chuàng)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
2、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決賽三等獎及以上或獲得全國聯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賽區(qū)三等獎及以上者。
三、 報名程序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申請工作實行網上報名與郵寄材料相結合的方式:
1、網上報名:進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b.xidian.edu.cn),點擊“網上報名”,選擇“自主選拔錄取網上報名系統”,填寫網上報名資料,填寫完畢后提交。打印網上報名系統生成的《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郵寄材料:(1)申請表(網上報名后,系統自動生成);(2)中學鑒定表(每個考生都需要填寫,從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下載);(3)不少于1500字的自薦報告,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需考生手寫;(4)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證明材料等?忌八谥袑W需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請將上述材料于2013年1月18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準)以特快專遞方式寄至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選拔錄取”字樣)。
3、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3年1月18日18時止。
4、郵寄材料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號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招生辦公室 (收)
郵政編碼:710071
四、 初審、考核及結果公示
1、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后,我校將組織專門力量,按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報名條件對申請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同時將兼顧生源質量與區(qū)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學科專業(yè)方面表現突出的申請考生,向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地區(qū)或中學,以及中西部地區(qū)、農村地區(qū)中學的申請考生適當傾斜。審核合格的考生可以進入復試,名單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請報名考生注意關注網站,及時了解信息。
2、資格審核合格考生需于2013年2月下旬來我校進行復試,包括文化課考核(考核內容:理工類:數學、物理;文史類:數學、語文)及面試,復試總分300分,其中筆試總分200分,面試總分100分。具體考試時間、考場安排另見我校招生信息網站通知。
3、對于我校確定的優(yōu)秀生源基地中學,每所中學可以推薦一定數量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考生,免于資格審核,直接進入復試;推薦的符合條件的考生中的前10%可以免資格審核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具體推薦標準及推薦名單由所在中學確定并公示。
4、我校將按照考生復試成績及招生計劃確定最終合格名單,免筆試的考生按照面試成績排隊,擇優(yōu)錄;其他考生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之和排隊,擇優(yōu)錄取。對于參加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測試合格的考生,我校會將所有入選考生名單及其相應錄取要求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并通知所在中學,并分別在考生所在中學、我校以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信息發(fā)布平臺上進行公示。同時,合格考生名單也將報教育部備案,并上傳“陽光高考”平臺,待有關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核對、補充、確認考生的相關高考報名信息后,由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考生信息。
五、 錄取政策
1、 我校確定的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考生仍需參加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并必須在高考志愿中重點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對實行平行志愿的地區(qū),第一志愿是指考生所填報志愿為第一順位),高考成績達到當地重點線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當地招生計劃1:1提檔線10分者,如果專業(yè)服從調劑,我校即予錄取,并在其投檔分基礎上加20分確定專業(yè)。對于自主選拔錄取先于重點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將根據考生成績和報考專業(yè)志愿情況,滿足考生所報專業(yè)志愿之一,但要求考生必須報滿允許填報的所有專業(yè)志愿,且所報專業(yè)志愿不能相同。對于具有突出才能的考生原則上安排至其特長方向專業(yè)。
注1:此處所優(yōu)惠的分數是按照高考總分750分制來計算的,若某省的高考總分非750分制,則優(yōu)惠的分數按比例計算。
注2:依據教育部規(guī)定,上述自主選拔錄取政策只適用于重點本科批次,不適用于提前批次。
2、 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入學后,有資格參加學校相關學院“教改班”選拔考試。
六、 錄取保障措施
1、 此項工作將做到實施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過程公正、錄取結果公示。
2、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作為學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此項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學校紀檢部門參與并監(jiān)督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的全過程,考生及家長若對于選拔過程及結果有異議,可以通過學校招生辦或者紀檢部門進行申訴,監(jiān)督電話029-81891725。
3、對在我校自主選拔錄取中存在違規(guī)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將分別予以嚴肅處理。責任屬推薦中學的,視情節(jié)輕重將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并由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責任者的相應責任;責任屬學生本人的,未入學者,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七、 其它
1、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咨詢方式:
聯系部門: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9-88204236; 029-88203335
聯系人:楊老師、盧老師、毛老師
電子郵箱:zsb@mail.xidian.edu.cn
招生信息網址:http://zsb.xidian.edu.cn
2、本工作方案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若有與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為準。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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