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0-04-13 13:32:32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學院全稱: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2.學院代碼:10175
3.學院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4.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5.辦學層次:本科(提前批錄取院校)
6.辦學形式:全日制
7.辦學地點及校址:偵查學、公安情報學、治安學、經(jīng)濟犯罪偵查、禁毒學、刑事科學技術、公安視聽技術、信息安全、法醫(yī)學等九個專業(yè)的辦學地點設在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qū)塔灣街83號;
警犬技術專業(yè)的辦學地點設在遼寧省沈陽市于洪區(qū)白山路4號。
二、計劃特別說明
1.語種:所有專業(yè)只招收英語語種。
2.男女生比例要求:辦學地點設在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qū)塔灣街83號校區(qū)男女生比例限制在19:1。辦學地點設在遼寧省沈陽市于洪區(qū)白山路4號校區(qū)的警犬技術專業(yè)男女生比例限制在12:1。
三、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入學后,統(tǒng)一著人民警察服裝,實行警務化管理,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本科畢業(yè)證書,達到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fā)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四、就業(yè)說明
畢業(yè)后,志愿到公安機關工作的須參加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職位競爭性錄用公務員考試,合格者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擇優(yōu)錄用。
五、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住宿費收取標準:學費48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
2.學費、住宿費的退費辦法: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學校根據(jù)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
3.對家庭困難學生扶困助學的具體措施: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在校期間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特困生(按在校生的5%)經(jīng)學校評定可減免學費;優(yōu)秀特困生經(jīng)評定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獎學金及其他專項特困生獎學金;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在校內參加勤工助學活動。
六、招生錄取規(guī)則說明
1.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及其它條件:
(1)除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外,還應按公安部、教育部關于《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的要求符合下列條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體勻稱,不能過于肥胖或消瘦(標準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實際體重超過標準體重25%以上者為過于肥胖,實際體重低于標準體重15%以上者為過于消瘦);左、右眼單眼裸視視力,理科類專業(yè)4.9(0.8)以上,文科類專業(yè)、文理不分的省份4.8(0.6)以上,無色盲、色弱;兩耳無重聽;無口吃;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嗅覺不遲鈍,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平跖足(平腳),無文身、少白頭、駝背,無各種殘疾,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肝功化驗指標必須在正常范圍內,無甲肝、乙肝、澳抗陽性。
(2)招生對象限招參加2010年全國高考的高中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8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3)政治條件中除按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有關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外,還必須按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進行政治審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yōu)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強,勇敢機警,志愿并適于做公安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取: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國內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適于做人民警察的。
(4)體能條件要求:
凡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體能測試,成績合格(合格標準所稱以上、以內,均含標準本數(shù))。具體見下表:
體能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
性別測試項目合格標準
男子50米7″1以內
1000米3′55″以內
俯臥撐10秒內完成6次以上
立定跳遠2.3米以上
女子50米8″6以內
800米3′50″以內
仰臥起坐10秒內完成5次以上
立定跳遠1.6米以上
2.志愿錄取辦法:
(1)在各省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合格的基礎上,從高分到低分按120%比例調檔,擇優(yōu)錄取。
(2)原則上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個別省份如出現(xiàn)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第二志愿考生。
(3)有文藝、體育及其他特長的考生(經(jīng)有關部門認證、學?己诉x拔)在投檔范圍內可優(yōu)先錄取。
(4)錄取時嚴格執(zhí)行已公布的招生來源計劃,如個別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計劃,經(jīng)公安部審批,學校招生辦公室與有關省招生委員會協(xié)調同意后,可將剩余計劃調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調整計劃的錄取仍按照各省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結果報教育部備案。
3.對加分或降低分數(shù)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
我校承認各省招考委關于加降分的規(guī)定。
4.進檔考生的專業(yè)安排辦法:
(1)錄取專業(yè)原則上滿足高分考生第一志愿,專業(yè)方向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2)我校錄取考生無專業(yè)級差要求,按分數(shù)優(yōu)先錄取。
5.聯(lián)系電話及網(wǎng)址:
(1)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24-86982243
傳真(錄取期間):024-8678633986982677
電子信箱:zhaosheng@ccpc.edu.cn">zhaosheng@ccpc.edu.cn
通信地址: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qū)塔灣街83號
郵編:110035
網(wǎng)址:http://www.ccpc.edu.cn
(2)中國刑事警察學院警犬技術專業(yè)(系)
聯(lián)系電話:024-86547129
傳真:024-86547171
電子信箱:jqjsx@163.com">jqjsx@163.com
通信地址:遼寧省沈陽市于洪區(qū)白山路4號
郵編:110034
網(wǎng)址:http://www.jqxx.net
七、附則
1.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弄虛作假、身體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2.因學校處于辦學模式改革之中,故學校對今年所招新生不負責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和休學問題,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在學校學習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