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素質教育要求,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經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批準,我校2010年繼續(xù)在湖北省范圍內開展本科生招生自主選拔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5〕15號)精神和鄂招委有關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為多渠道選拔特長突出、品學兼優(yōu)的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優(yōu)秀人才,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0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人數原則上占我校2010年招生計劃總人數的5%以內,文理兼收。
二、招生對象
符合國家政策規(guī)定,具備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思想品德好,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湖北省籍高中畢業(yè)生。
三、招生條件
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均可報名參加三峽大學自主招生選拔錄取測試。
1.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保送生條件的高中畢業(yè)生[具體條件詳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04]6號)]。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等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全國機器人大賽、全國CCTV 杯“希望之星”英語風采大賽、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等競賽獲得省級及以上獎勵者。
3.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高中階段獲得發(fā)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須取得國家專利證書),或出版了專著,或公開發(fā)表了具有一定研究價值的論文者(限第一作者,1500字以上)。
4.具有文學、語言、藝術、體育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在省級及以上公開出版刊物上發(fā)表文學作品兩篇以上(每篇不少于1000字,不含詩歌);在省級及以上文藝、體育競賽中獲獎者。
5.在高中階段獲得地(市)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或在德智體方面有突出表現(xiàn)并受到地(市)級及以上表彰者。
6.我校優(yōu)質生源基地和重點中學推薦的綜合素質好、德智體全面發(fā)展、平均成績在中學年級排名居前的優(yōu)秀畢業(yè)生。
四、報名事項
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選拔錄取條件之一的湖北省2010年高中畢業(yè)生,可按以下步驟報名:
1.網上在線填寫報名表。
考生可于2010年3月1日至3月12日登錄三峽大學招生網(網址:http://gate.ctgu.edu.cn),進入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報名系統(tǒng),按照要求在線填寫相關信息,核對無誤后打印申請表。
2.郵寄資料
將填寫完整后打印出的錄取申請表和中學推薦表(表樣在我校招生網上下載)、高三學年學習成績年級排名、獲獎證書、專利、作品等復印件加蓋所在高中學校公章后,一并郵寄到三峽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材料均用A4紙打。;考生也可將材料直接送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我校接收考生報名材料截止時間為2010年3月15日,郵寄材料的以郵戳時間為準。
郵寄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學路8號 三峽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43002
咨詢電話:0717-6392665、6392282
特別提示:(1)考生如果僅寄送了紙質報名材料,而未進行網上報名的,一律視為無效報名。(2)所收紙質材料一律不退還,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
3.報名考試費為每生100元。
五、考核
1.初審
我校在收集考生申請材料結束后,組織自主招生考核組專家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對符合自主招生條件的考生,我校將面試考生名單于3月20日公布在我校招生網上,同時公布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考場安排以及領取準考證、交納考試費等相關事項。
2.面試
面試采取談話的方式,每人5-8分鐘。
3.我校將對報名的考生有關材料和面試成績進行綜合審查考核,確定入圍名單。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招生網上予以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結束后,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湖北省招生辦公室備案。
七、錄取
1.考核合格考生須參加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在湖北省本科錄取批次控制線,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應標準,并將我校作為第一志愿填報,專業(yè)服從調劑,我校將予以錄取。
2.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湖北省本科錄取所在批次投檔線,專業(yè)服從調劑,可在特征成績基礎上加10分按專業(yè)志愿參加專業(yè)排序,予以錄取。
3.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宜昌市五峰、長陽、神農架林區(qū)考生成績須達到我校所在錄取批次控制線,不享受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宜昌市五峰、長陽、神農架林區(qū)考生增加20分投檔的政策。
八、監(jiān)督
。ㄒ唬⿲W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決策自主招生選拔工作,招生及就業(yè)指導處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校紀委(監(jiān)察處)參與自主選拔錄取全過程并進行監(jiān)督。
。ǘ┰趯W校招生網上公布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實施辦法、考生合格名單,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ㄈ┛忌救思爸袑W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對于以虛報、隱瞞或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口所在地。同時,三年內我校將不接受該生所在中學的推薦名單。
九、本辦法由三峽大學招生及就業(yè)指導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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