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海事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0-01-06 17:06:03上海海事大學
上海海事大學是一所以航運技術、經(jīng)濟與管理為特色的具有工學、管理學、經(jīng)濟學、法學和文學等學科門類的多科性大學。根據(j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2010年我校將采取“中學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的申請原則在全國范圍內招收保送生。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 報名對象
符合教育部有關保送生資格要求的2010年應屆高中畢業(yè)生;體檢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
二、報名辦法
1、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于2010年1月20日至2010年2月20日前,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wǎng),按要求在網(wǎng)上填寫內容報名。提交后打印報名表并加蓋學校公章。
2、請已完成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于2010年2月20日前將報名材料寄往我校招生辦公室(以當?shù)剜]戳為準),地址:上海市浦東大道1550號上海海事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00135。
3、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加蓋中學公章,以A4紙打印并依次裝印成冊。內容包括:
1)《上海海事大學2010年保送生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年級排名復印件;
4)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
4、請已報名的考生于2010年2月26日至2010年3月2日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wǎng),獲取我校的初審反饋信息。初審合格的學生可下載準考證及測試通知(過時不下載準考證及測試通知者將被認作自愿放棄測試)。
5、申請材料提交后,不管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三、專業(yè)安排原則
除教育部認定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外語保送生(限報外語專業(yè))外,其他符合條件的保送生,可任選我校所開設的專業(yè)。
四、錄取辦法和程序
1.我校將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測試。我校將根據(jù)申請考生的不同特長類型,由學校組成不同的專家測試委員會進行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考核文化課,包括語文、數(shù)學、外語,面試考核學生綜合素質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經(jīng)學校考核,擇優(yōu)錄取,確定擬錄取考生和錄取專業(yè),并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
2.學校將擬錄取的保送生名單按規(guī)定格式報教育部,保送生生源地省級招辦審核確認保送生數(shù)據(jù)并辦理錄取手續(xù),學校于七月中旬發(fā)放保送生錄取通知書。
五、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做好保送生選拔錄取工作。
2.學校成立保送生招生測試委員會,對考生進行測試。
3.保送生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4.保送生所在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推薦和申請工作,推薦和申請材料必須屬實。如發(fā)現(xiàn)中學或考生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六、聯(lián)系方法
地址:上海市浦東大道1550號 郵政編碼:2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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