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歷史沿革
來源:華夏經(jīng)緯 2009-09-06 17:29:24
1.唐虞至南北朝
唐虞時代,海南島為南交之地,夏、商、周三代,為揚越之南裔。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統(tǒng)一嶺南廣大地區(qū),在南方設置桂林郡、南海郡和象郡,秦始皇把中原幾十萬人遷徙其地。其時,海南島為象郡之外徼。秦漢之交,中原戰(zhàn)亂,秦龍川令趙佗自立為南越王。南越王國勢力和影響當及海南島。
西漢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伏波將軍路博德、樓船將軍楊仆等率師平定南越之亂。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在海南島設置珠崖郡、儋耳郡。
元帝初元三年(公元前46)春又罷珠崖郡,下詔放棄珠崖郡,設置朱盧縣,隸屬交州合浦郡。
在西漢時期,從漢武帝元封元年置郡設縣,至漢元帝初元三年罷棄,前后歷時65年,海南島是在中央王朝的直接管轄之下的。
東漢建武十九年癸卯(公元43),伏波將軍馬援平定交趾,往來南海,撫定珠崖,復置珠崖縣,屬合浦郡,而省朱盧縣。
東漢明帝永平十年丁卯(公元67)又復置儋耳縣,珠崖、儋耳2縣均隸屬于合浦郡,督于交州。加強了東漢王朝與黎族先民的聯(lián)系。
三國時期,吳赤烏年間(238~251)在雷州半島設立珠崖郡(治今廣東徐聞),領徐聞、朱盧、珠官3縣,屬高州管轄,對海南島實行“遙領”。
晉武帝太康元年(280),省珠崖郡,并入合浦郡。朱盧改為玳瑁。合浦郡領合浦、南平、蕩昌、徐聞、玳瑁、珠官6縣。屬交州。不久廢珠官縣。
南朝,宋文帝元嘉八年(431)復立珠崖郡,治徐聞,不久又廢。以珠官、朱盧屬越州。
梁朝武帝大同(535~546)中,在廢儋耳郡的地方設置崖州,統(tǒng)于廣州。時儋耳歸附俚僚首領冼夫人的有一千多峒,冼夫人請命于朝,故置崖州!侗笔贰泛汀端鍟肪d“海南儋耳歸附者千余峒”,是為“海南”一詞的最早記載。崖州設置,此事意義重大。從漢元帝罷撤珠崖郡之后,歷代州郡治所均設在大陸,對海南地區(qū)只是“遙領”而已。至南朝梁時,始在海南本土設置崖州,有效地管轄海南島全境。
西漢至南北朝,大概經(jīng)歷了始置、罷棄、遙領、重建的過程。西漢王朝在海南開郡設縣,雖經(jīng)殘暴手段實現(xiàn),但從歷史上看,這無疑是一種歷史的進步。但由于封建統(tǒng)治治理政策失誤和中原多亂,海南又長期處于自治的狀態(tài)。特別是南朝梁時,在廢儋耳郡歸附俚人首領冼夫人達千余峒的基礎上重建崖州,這對后來歷代中央王朝有效統(tǒng)治海南有著重要的意義。
4.明清時期
明太祖洪武元年戊申(1368)三月,明軍揮師南征,至六月,元朝海南海北道和海南分府元帥歸降。同年十月,海南島改乾寧安撫司為瓊州府,并改吉陽軍為崖州,南寧軍為儋州,萬安軍為萬州,3州隸于瓊州府,仍屬廣西。不久又將南建州改為定安縣。洪武二年六月,海南州府改隸于廣東省。從此,海南島歸廣東省管轄。
洪武九年,海南島屬廣東布政使司海南道。當時領縣情況是:
瓊州府領瓊山、澄邁、臨高、定安、文昌、樂會、會同7縣;儋州領宜倫、昌化2縣;萬州領萬寧、陵水2縣;崖州領寧遠、感恩2縣。海南島1府3州13縣。
正統(tǒng)四年(1439)六月,儋州附郭(州治所在地)宜倫縣并入儋州,崖州附郭寧遠縣并入崖州,萬州附郭萬寧縣并入萬州,也就是說,州治所在地的縣,歸并入州,其地由州直接治理,以免機構重疊。瓊州府領3州10縣,并成了明代的定制。
明代南海諸島改歸崖州管轄。
明代還把“歸附”的黎族編入圖、都、鄉(xiāng)等基層組織,隸于州縣,和漢人一樣納糧當差。
清代,于海南設置瓊崖道。下屬:
瓊州府(治今瓊山市府城鎮(zhèn)),領1州8縣:瓊山(治今府城鎮(zhèn))、澄邁(治今澄邁縣東北)、定安(治今定安縣)、文昌(治今文昌市)、會同(治今瓊海市東北)、樂會(治今瓊海市東南)、臨高(治今臨高縣)、儋州(治今儋州市西北)。
崖州直隸州(治今三亞市西北),崖州歸隸瓊州府,光緒三十一年(1905)升為直隸州。領4縣:感恩(治今東方市南)、昌化(治今昌江黎族自治縣西)、陵水(治今陵水黎族自治縣)、萬州(治今萬寧市)。萬州光緒三十一年降州為縣。
清代在海南設府,轄3州10縣,故史稱“十三州縣”。清末改設一府,1直隸州,1州,11縣。
5.民國時期
中華民國初期,海南島的建置仍襲清制,置瓊崖道,共轄13縣:瓊山、澄邁、定安、文昌、瓊東(即清代會同)、樂會、儋縣(1912年儋州改縣)、臨高、萬寧(1914年萬州改萬寧縣)、昌江(因與浙江省昌化縣同名,1914年改名昌江)、陵水、感恩、崖縣(1920年崖州改稱崖縣)。
民國元年(1912),?谒姆Q鎮(zhèn)。民國十五年脫離瓊山縣建市。
1931年2月13日,撤銷?谑,復歸瓊山縣。
民國十年廢道制。民國二十一年,曾擬劃為特別行政區(qū),但未實行。當時行政區(qū)稱為瓊崖,直隸于廣東省。
民國二十一年八月改“撫黎局”為“撫黎專員公署”,加強對黎族地區(qū)的統(tǒng)治。民國二十四年國民黨廣東省政府把黎、苗族居住的五指山區(qū)劃分為白沙、保亭、樂東3縣,推行鄉(xiāng)保甲里制。
據(jù)許崇灝《瓊崖志略》記載,當時白沙縣是析原儋縣屬的雅叉、白沙、元門、龍頭、炳邦峒;昌化縣屬的霸王、烏烈、大坡、保平、馮虛峒;感恩縣屬的吳什峒;陵水縣屬的南流、十萬峒;定安縣屬的新市、營根鋪、加釵、小水峒和思河圖;崖縣屬的紅毛上、下峒和道裁、紅茂村;瓊山縣屬的加泉、林灣峒等邊沿山區(qū)合并而成。
保亭縣是析原崖縣屬的首弓、三弓、不打、六羅、抱龍、同甲、水滃峒;陵水縣屬的保亭、五弓、六弓、七弓、烏牙峒和嶺門、白石圖;萬寧縣屬的稅司、南橋、西峒、北峒;樂會縣屬的竹根、太平、加曹峒和合水圖;定安縣屬的船埠、南引、加冬圖和母瑞山等邊沿山區(qū)合并而成。
樂東縣(當時又叫樂安縣)是析原昌化縣屬的七差;感恩縣屬的東方、馬隆、雞叨、峨差、峨逆、抱由、甲中、峨溝;崖縣屬的樂安、多澗、抱善、抱江、龍鼻、潭寨、多港、頭塘、萬沖、番陽峒等山區(qū)合并而成。
6.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1949~)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海南島的建置為行政區(qū),1951年設行政公署,駐瓊山。在島的南半部地區(qū)建立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州府駐保亭縣沖山鎮(zhèn)(今五指山市沖山鎮(zhèn))。
1950年5月海南島宣告解放,成立海南軍政委員會,實行軍事管制。次年4月,成立廣東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1955年3月,改稱廣東省海南行政公署。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fā)后,海南行政公署停止行使職權。1968年4月成立海南地區(qū)革命委員會,實行“一元化”領導,1976年10月改稱海南行政區(qū)革命委員會,1980年1月,改稱海南行政區(qū)公署。1984年10月撤銷海南行政區(qū)公署,海南行政區(qū)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
海南行政區(qū)管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并直轄北部的瓊山、文昌、臨高、澄邁、瓊海、屯昌、儋縣、萬寧、定安9縣1市,設西沙、南沙、中沙群島辦事處。
1987年撤銷海南行政區(qū)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88年海南建省。海南省實行省直接管轄市縣的體制。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的建置沿革情況:
1948年6月五指山地區(qū)解放,1949年3月成立“瓊崖少數(shù)民族自治區(qū)行政委員會”,下轄白沙、保亭、樂東3縣,行政委員會駐白沙縣毛貴(今五指山市毛陽鎮(zhèn))。1950年遷駐加釵,同年八月遷駐番陽,直轄白沙、保亭、樂東、瓊中4縣,屬瓊崖人民政府領導。1951年1月撤銷瓊崖少數(shù)民族自治區(qū)行政委員會。
1952年7月1日成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qū)(專署級),區(qū)人民政府駐樂東縣抱由鎮(zhèn),行政區(qū)劃包括樂東、白沙、保亭、瓊中、東方等5縣,共16個區(qū)、132個鄉(xiāng)。1953年自治區(qū)首府駐地由抱由鎮(zhèn)遷駐保亭縣。1954年,將原屬海南行政區(qū)的崖縣、陵水兩縣劃歸自治區(qū)管轄,范圍擴大到7個縣,32個區(qū),459個鄉(xiāng)。1955年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qū)改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58年9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7縣共成立56個政社合一的農村人民公社。同年12月自治州人民政府遷至海口同海南行署合署辦公。又將州內原284個鄉(xiāng)(鎮(zhèn))并為107個大鄉(xiāng)(鎮(zhèn)),并在此基礎上合并大縣,將原州轄7個縣并為4個,由昌感、東方和白沙的一部分合并為東方大縣,保亭、陵水、崖縣及萬寧的興隆農場合并為榆林縣,瓊中縣及白沙的部分地區(qū)合并為瓊中縣,樂東縣和崖縣、東方、昌感等縣的部分合并為樂東大縣。1959年至1961年又先后恢復原7縣建置,并從東方大縣分出一部分地區(qū)成立昌江縣。1961年11月恢復自治州行政機構,州政府搬回通什鎮(zhèn)。
1984年崖縣撤縣建三亞市,1987年設立通什市。自治州管轄七個縣兩個市。
1987年12月,因建省辦經(jīng)濟特區(qū)的需要,撤銷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在自治州內建立了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陵水黎族自治縣、昌江黎族自治縣、樂東黎族自治縣、東方黎族自治縣、白沙黎族自治縣,三亞市升格為地級市,通什市為縣級市,兩市繼續(xù)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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